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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生育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6-12-20 14:20
  【摘要】咸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应该怎么缴纳?缴纳标准是什么?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又是哪些呢?这些问题,咸宁生育保险新政策都有规定。下面将为您介绍咸宁市生育保险新政策。

  一、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单位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0.5%-0.7%。

  三、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生育津贴费用包括: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慧择提示:2016年咸宁生育保险政策中需注意的是,生育津贴费用包括: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