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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7 06:45
  【摘要】十堰市民大病可以申请报销,以减轻普通家庭的经济负担,但报销是有规定范围的。那么,十堰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主要是恶性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精神类大病治疗。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3.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十堰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介绍,大病医保报销是有严格规定的,并不是所有大病都可以报销,如普通家庭所生大病不在报销范围内,会造成沉重经济负担,因此建议市民可以选择一份商业重疾险,确保保障的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