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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生育保险政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12-16 14:41
  【摘要】荆门生育保险政策有哪些?其在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费率,将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荆门市根据测算并报市政府同意,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合理结存量相当于6至9个月待遇支付额。各地要根据上一年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以及国家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测算,在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费率,将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荆门市根据测算并报市政府同意,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医疗费为女职工怀孕及生育期间的产前检查费、住院分娩费和流(引)产费。参保人员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定额补助。具体标准为:生育一个婴儿2000元,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500元;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2000元,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1000元,妊娠不满12周流产500元。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荆门生育保险政策的介绍。其中生育保险待遇有所变化,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500元;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2000元,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1000元,妊娠不满12周流产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