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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停发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更新时间:2017-08-27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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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下发通知绍兴市区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这也是今年5月15日起,我市第二次调整公积金政策。通知规定将暂停发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难度加大。
  “为促进我绍兴市房地产绍兴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针对绍兴市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的实际,切实保证有限资金用于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自住房困难,促进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平稳健康运作,经请示绍兴市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同意,我中心决定于5月15日起,在绍兴绍兴市区暂停发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各县(绍兴市)分中心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昨天,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暂停发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通知》。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之所以这样调整,除了配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绍兴市区房地产健康、稳定、有序发展外,当前绍兴市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也是重要原因。
  据介绍,目前,绍兴市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为25.3亿元,贷款余额为24.6亿元,存贷比已高达97.2%。一般而言,住房公积金存贷比达到90%以上,就属于高位运作,将使贷款大量积压,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银行受理后,通常一个月左右就能发放贷款,而现在最少需要3个月。这就是因为贷款积压、资金紧缺。”该负责人表示,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绍兴市区住房公积金就出现资金紧张的状况,存贷比一直在90%以上。
  对于有改善型购房需求的绍兴市民来说,此次政策调整或许会带来一定影响。但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应该首先保证正常支取和首次贷款。此次政策调整,对绍兴市区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暂停发放。至于“二套房贷款”什么时候恢复,该负责人表示,将由绍兴市区房地产绍兴市场走势和住房公积金存贷比决定。
  绍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自5月15日暂停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发放政策实施后,公积金存贷比逐渐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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