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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失业保险条例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03:42

【摘要】焦作失业保险条例是怎样的?据悉,焦作市失业保险条例涉及本市失业保险的各个方面,其中,失业保险条例就规定了本条例的适用范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和领取的标准,其中,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金最高额度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适用范围
  1、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2、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自愿参加失业保险。
  3、公务员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失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失业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标准
  1、每缴费满一年,可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同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慧择提示:焦作失业保险条例是怎样的?从上可知,焦作市失业保险条例是适用于本市境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单位的职工的,该条例维护的是失业人员的利益,所有满足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依据本条例领取到一定额度的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