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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12-05 14:31

  【摘要】延边州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个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发放;满10年及以上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社保经办机构都严格按照此标准发放失业金。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发放;满10年及以上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根据这个标准,我市城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735元和840元。据介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必须在每月26日至当月末(有效工作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接受培训和求职情况,否则,停发当月失业保险金。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延边州失业保险赔偿标准的介绍,失业保险赔偿主要依据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时间的长短作为领取标准,缴纳的时间越长,赔偿标准越高,反之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