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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养老保险缴费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6 04:43

【摘要】齐齐哈尔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是什么?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鼓励其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继续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长缴多得。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的,可从中断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鼓励其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继续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长缴多得。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的,可从中断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对其在年满45周岁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之间的未缴费年限,可在其年满59周岁当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并同时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3.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需要更换银行存折的人员,应于办理参保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次月,持身份证到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银行存折。

  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度缴费。保险费申报和保险费缴费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到11月30日,参保人应于缴费截止日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存入银行。

  慧择提示:齐齐哈尔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主要体现在其缴费标准以及缴费时间上。其中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需要更换银行存折的人员,应于办理参保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次月,持身份证到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银行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