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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11-22 16:44
  【摘要】日喀则医保中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其西藏今年正式启动大病保险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将覆盖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且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对经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西藏今年正式启动大病保险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将覆盖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对经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逐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大病致贫、返贫问题,使群众不因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大病统筹基金的报销原则是分级、分段、分项、累进补助、分次结报。报销标准为:2000元(含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40%;2000—5000元(含5000元),报销比例为50%;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1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日喀则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介绍。其中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为2000元(含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40%;2000-5000元(含5000元)报销比例为50%;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