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西双版纳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5 14:25
  【摘要】西双版纳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其临翔区按照二类区标准调整,其中,缴费工资低于(等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新标准为820元/月,调整前713元/月,提高107元/月,缴费工资高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低于(等于)100%,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新标准为926元/月,调整前805元/月,提高121元/月。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临翔区按照二类区标准调整,其中,缴费工资低于(等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新标准为820元/月,调整前713元/月,提高107元/月;
  缴费工资高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低于(等于)100%,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新标准为926元/月,调整前805元/月,提高121元/月;
  缴费工资高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新标准为1019元/月,调整前886元/月,提高133元/月。



  西双版纳自治州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西双版纳失业保险赔偿标准的介绍。其中缴费工资高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新标准为1019元/月,调整前886元/月,提高133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