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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首笔农村公路理赔款敲定

更新时间:2016-11-10 18:44

【摘要】今年第14号台风“莫兰蒂”对台州天台县农村公路造成破坏,在11月9日的时候,天台县公路管理局与人保财险协商一致,将定损金额定为999508.82元,农村公路财产保险理赔金额为799711.42元。

  据了解,今年第14号超强台风“莫兰蒂”侵袭天台,大暴雨造成多条农村公路发生山体滑坡、边坡塌方、路基挡土墙倒塌、路基坍塌等不同程度的水毁灾害。

  台风过后,天台县公路管理局、9个受损乡镇会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赴农村公路水毁路段进行公路水毁情况调查取证,详细记录水毁路段位置、类型、大小等理赔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拍照存档,为农村公路财产受损理赔提供依据。

  双方将现场调查所得到的相关资料,送交第三方审价机构进行核价,审价机构核定的单价,经双方认可,作为实际计算农村公路财产损失赔偿金额的计价依据,并根据合同约定的理赔计算方法,来最终确定农村公路财产损失赔偿金额。这是今年8月份天台县公路管理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签订农村公路财产损失保险合同以来,申报的首例理赔业务。

  天台通过农村公路财产损失保险,实行市场化运作和科学管理手段,可以降低农村公路管养成本,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效益。

  慧择提示:在11月9日,台州政府与人保财险达成协议,将损坏公路的理赔金额定为799711.42元。这是台州首笔农村公路因遭受自然灾害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财产损失赔偿款,为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养新模式走出了一条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