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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阿坝州生育保险政策资讯

更新时间:2017-08-26 22:09

【摘要】目前,2016年阿坝州生育保险的最新政策已经出台。据了解,新出台的生育政策对生育假以及生育医疗的待遇标准有所调整,其中,新政策将新增阿坝州的生育假178天,即凡是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以享受178天的生育奖励。

  新增生育假178天
  近日,四川省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已经正式实施。过去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婚晚育才给予奖励,现在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就只有一个生育假的奖励,生育假的奖励凡是生育第一个孩子或者第二个孩子,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护理假20天。据介绍,比照全国12省份出台的计生新政,川妹儿生育假158天加男方护理假20天,共计178天,产假陪护假天数排名“全国第三”,仅次于福建的195天和宁夏183天。

  调整生育医疗待遇
  (1)参保居民因分娩发生的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医院级别实行限额结算;
  (2)参保居民因住院分娩引起的其他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规定报销。

  慧择提示:上述就是对2016年阿坝州生育保险政策的一些最新资讯的介绍。从上可知,今年阿坝州市本级的生育女职工新增加了178天的生育假奖励,同时,阿坝州还调整了生育女职工的医疗待遇标准,将参保人因分娩或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