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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为老年人免费提供意外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07:53

【摘要】今年,青岛市民政局牵头承办的市办实事五件,有三项已经完成,两项正在推进中,未完成的事是统一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险以及建设30处社区小型养老机构。

  统一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1月1日招标
  《青岛市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一经公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支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保险经纪公司和4家保险公司作为服务主体,在青岛七区三市(平度市自行组织招标)范围内推行统一的保险条款、保险方案、保险费率、理赔流程、理赔单证、服务标准和保险宣传。为确保市办实事按期、顺利实施,让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早日受益,在第二包出现废标后,青岛市计划于11月11日进行第二次招标采购。若再次出现废标,则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规定,变更采购方式,及时确定承保公司,确保项目年内顺利实施。
  青岛市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第一次开展的民生保障项目之一,在青岛市属于新生事物,其相关方案的设置并没有准确的数据支撑。《青岛市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保险方案,是经过相关部门和保险专家借鉴外地和本市类似项目的有关数据认真测算后确定的,测算的数据也得到部分保险机构的赞同,处于盈亏平衡点状态,基本符合本项目普惠性、福利性特点。为防止出现严重亏损局面,保障本项目普惠的福利性和持续性,在方案设计时,认真听取并吸纳了青岛保监局的建议,在《方案》中规定:在项目实施满一年后,将根据实际赔付情况对保险方案予以修订。

  建设30处社区小型养老机构
  2016年青岛市将“建设30处融合式社区小型养老机构”纳入市办实事,要求建筑面积300—900平米,床位10—30张,办理养老机构登记;具备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配餐送餐、助洁助浴、家政护理等服务功能;配备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队伍,日均服务社区居家老人不少于40人。
  为确保实事落到实处,年初下达建设任务,每个区市完成3处,并将完成情况列入对区市民政局的业务目标考核。从市办实事部署到10月底以来,短短7个月时间,全市共有7处社区小型养老机构建成并投入运营,16处正在办理消防等登记手续,7处处于改造收尾阶段,预计11月底12月初全部建成。
  养老机构社区化、小型化、连锁化,社区、居家、机构多种模式融合发展是“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方向。小型养老机构设置在社区、操作灵活、易于管理、功能多元,可满足1000多名老年人在熟悉的社区内就近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至少为1200多名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多元的生活照料;在全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社会力量建设一批易于运营管理、回收期较短、便于见缝插针广泛覆盖的小型多功能养老机构。

  慧择提示:青岛为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于11月11日进行第二次招标采购。此外,青岛还在今年下达建设30处社区小型养老机构任务,目前已有7处社区小型养老机构建成并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