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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的应投保食责险

更新时间:2016-11-01 09:57

【摘要】前不久,国家监管部门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和食品企业的考核指标,已投保食责险的企业,可优先获得行业专项支持和政府扶持政策。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这几年,国内百姓的餐桌安全状况却不甚乐观。瞧,向猪肉注水、用苏丹红做红心蛋,在奶粉中掺入三聚氰胺……此乃早前大众“耳熟能详”之无良食品企业以消费者健康“换”利润事件。再瞧,上海福喜销售“过期肉”、北京昌平汉丽轩烤肉“口水肉”回流……此乃近两年“新一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

  为此,各级监管部门纷纷重拳出击,或提高食检标准,或加强日常监督,力求从源头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拿此番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来说,其目的亦是通过在全国范围推行食责险,利用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救助水平,同时维护正常的食品企业生产。

  那么,且来看一看食责险的“基本面貌”。作为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民事赔偿责任的险种,食责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同时,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应由其支付的相应费用,以及其它必要、合理的费用,亦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赔偿限额根据企业投保需求确定,费率则根据保障额度、营业规模、业务类型、场所数量等综合确定。

  据了解,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的企业,都可投保食责险。而此次首批纳入该险种重点试点推进范围的,主要包括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等企业;经营环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学校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当地特有的,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和领域。

  业内人士表示,食责险的推行有利于保障消费者餐桌安全,一旦遭遇保险事故,能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维护合法权益。对于食品企业来说,投保该险种更具重要意义,一方面有利于食品生产流通行业增强责任意识,分散和转移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压力。另一方面,险企能根据日常积累的理赔大数据,为食品企业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防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助其提高管理水平。

  慧择提示:在食品安全事件屡次发生后,各级监管部门下发文件,明确企业投保食责险的目标,并且将企业投保情况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投保的企业能优先获得国家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