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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元生育保险政策资讯

更新时间:2017-08-28 12:47

【摘要】2016年的广元生育保险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今年广元市的生育政策作出了一些调整,其调整范围涉及生育保险部分项目的结算标准、结算方式、异地生育政策、待遇享受时间以及生育报销范围等,下面是详细介绍。

  提高生育保险部分项目结算标准
  调高生育保险部分项目结算标准,包括正常分娩、剖宫产最高限额标准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标准,其中中期孕引产增加700元,增幅达到54%,三级医院的顺产医疗费用增加1000元。

  调整结算方式
  对结算方式进行调整,市医保局每月对定点医院进行审核结算,参保女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实行医院前端持卡直接结算,减省了以前发生费用后需到各级医保局结算的繁琐程序。

  调整异地生育政策
  对异地生育政策调整,其中包括异地生育享受待遇条件和异地生育报销流程。

  调整待遇享受时间
  对待遇享受时间进行调整,为避免生育保险参保的投机行为,《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连续缴费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

  调整生育报销范围
  调整因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新生儿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据悉,此次待遇增幅最高的项目达54%,增加额度最多的上千元。

  慧择提示:上述就是对2016年广元生育保险政策小资讯的简单介绍。从上可知,今年广元市的生育保险政策提高了生育保险部分项目的结算标准,上调幅度达54%;同时还简化了生育费用的结算方式,并将生育引起的并发症费用纳入生育报销的范围内;此外,政策还调整了享受保险待遇的时间以及异地的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