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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更新时间:2016-10-28 14:19
  【摘要】参加滨州医保的市民都知道,大病保险是在医保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内的,按照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还超过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可以再次报销。那么,滨州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是什么呢?是将确诊的诊断书等资料送往医保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滨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滨州大病医保的报销流程是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