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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13:02
  【摘要】为了更好地减轻广大职工的看病负担,枣庄医保局积极开展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据悉,枣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报销比例标准
  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方面,《意见》指出,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此外,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慧择提示:枣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