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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淄博生育保险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22:23

【摘要】为了给广大女职工在生育时提供良好的服务,近年来淄博市不断调整生育保险政策。如今,淄博生育保险政策有了哪些变化?据了解,参保职工可在生育后3个月内领光荣证增发1个月津贴,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补助。

  生育后3个月内领光荣证增发1个月津贴
  参保职工在生孩子出院的次月末,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领取规定的生育津贴。在生育后3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4个月内申报的,可增发1个月的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补助
  对参保男职工,可享受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男职工护理假补贴。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最高补贴标准为1000元;参保男职工其妻为农业家庭户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等。

  慧择提示:2016年淄博生育保险政策有了哪些变化?参保职工在生孩子出院的次月末,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可领取生育津贴,如果是独生子女在生育后3个月内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