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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17-08-27 11:58
  【摘要】德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这是由看病医院级别和医疗费用共同决定的,但最低报销比例不低于50%。

  1、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医疗待遇: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6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疗机构200元,未实施的500元,报销比例为85%。
  其中,一个医疗待遇年度内第2次(含以后)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2、特病门诊待遇:参保居民患肝硬化、脑血栓及脑溢血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股骨头坏死、高血压(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或组织移植术后、白血病、重性精神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重症肌无力、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儿童脑瘫等20个病种,实行特殊疾病门诊政策,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3、普通门诊待遇: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观察(输液)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每人每日基金支付不超30元,每人每年封顶1000元。普通门诊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70元封顶。办理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范围。

  慧择提示:德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规定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报销你离为85%。需要注意的是,办理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