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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养老保险补缴事宜

更新时间:2016-10-19 17:24

【摘要】一般来说,泉州用人单位必须按时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职工日后才可获得养老保障。不过,若用人单位因一些没有原因按时缴费,则应该予以补缴。据悉,泉州养老保险在补缴时,应当提供申请表、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1、参保单位以书面报告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二份)。


  2、经社保经办机构征缴科科长和分管主任核准后,可以继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继续按企业职工的缴费办法缴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将申请人档案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并转移至社会中介机构,由社会中介机构以书面报告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二份)。

  3、经社保经办机构征缴科科长和分管主任核准后,由申请人从次月起按全省统一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办法和标准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4《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和书面报告由社保经办机构征缴岗位按档案管理归档,另一份《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存入本人档案。

  慧择提示: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进行泉州养老保险缴费的话,应该携带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而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会予以审核。若是符合条件,即可办理手续,成功后用人单位需要补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