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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萍乡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调整

更新时间:2016-10-18 15:18

【摘要】2016年萍乡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出台,据了解,该新政策的调整范围涉及个人大病医保的起付线,个别地区还降低了个人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同时,萍乡市大病医保的覆盖范围也有望扩大,下面是详情介绍。

  确定萍乡市大病医保的个人起付线
  今年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的部分起付线应为26019元,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适时适当调整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的起付标准“文件精神,2016年萍乡市安源区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保险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降为24500元,特殊困难群体参保人其起付线标准下降到80%,为19600元。

  将扩大萍乡市大病医保覆盖范围
  萍乡市各大代表提议扩大萍乡市大病医保的覆盖范围。同时完善新农合基本保障、大病保障、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个人商业保险六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将大病医保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简化大病保险手续,取消或降低城乡贫困患者住院起付线。据了解,不可报销费用主要是一些药品、大检查、医疗材料三部分,为防止因医疗费用而致贫、返贫,应逐步降低医疗费用中不可报销费用的比例。

  慧择提示:2016年萍乡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调整?从上可知,今年萍乡市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确定了萍乡医保参保市民的大病个人起付标准,即为26019元,安源区的个人大病起付标准则降为24500元。同时,今年萍乡市还将扩大大病医保的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