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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生育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5 08:28
  【摘要】生育保险的政策是关系到参保人切身利益的事情,所以大家都很关注生育保险的政策调整。九江市民也不例外,那么九江生育保险政策有哪些新的调整呢?据悉今后九江生育保险费率将按照0.5%执行。

  一、九江市生育保险新政策:保险费率
  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九江市生育保险费率将调整为0.5%。
  九江市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支付额度的,要制定预警方案。累计结余不足支付时,要通过加强支出管理、临时补贴、调整费率等方式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九江市生育保险新政策: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以本人基本**保险缴费工资为标准,按照规定的产假期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享受的休假期计发;
  (二)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
  (三)疾病医疗费:包括因生育引起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产后**病、妊娠合并肝炎疾病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的医疗费,凭病历和医疗费用**支付。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一般避孕药具、环孕检、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人工终止妊娠术、输卵(精)管结扎术以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的费用。生育医疗费、疾病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的支付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九江市生育保险新政策:报销条件
  (一)结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二)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九江市生育保险新政策:报销流程
  1、办理流程
  职工个人或单位**有关材料→业务员审核→科长复审→分管领导批准→财务科支付待遇
  2、申报材料
  职工在分娩前一个月填写《九江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携带***、生育服务证原件到生育保险科审核,因特殊情况需转往外地分娩的再加填《九江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核表》。符合报销条件的男职工为其配偶申报的,除填写《九江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外,再填写《九江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在目前手工结算的情况下,符合报销条件的职工可在半年之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生育保险科报销:
  (1〕申请表格。
  〔2〕***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住院**、出院小结、出院证明书(施行计生手术的出具流(引)产证明)、医疗费用明细表或清单 。
  〔6〕产前检查门诊**及对应的检查结果。
  (7) 男职工配偶报销加带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每月5-10号报送,当月20-27号领取待遇审批表
  4、收费标准:无
  5、窗口电话:0792-8662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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