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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失业保险登记办事指

更新时间:2016-10-13 17:32
  【摘要】购买了景德镇失业保险的居民,因非本人原因而导致收入中断的时候,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补偿。那么,景德镇失业保险登记该如何办理呢?这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的,下面将为您详细讲解。

  1、从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六个月未能就业的,持有效身份证、《登记证》、《毕业证》(肄业证),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持有效身份证、《登记证》、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到有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

  3、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灵活就业人员重新失业的,持有效身份证、《登记证》及工商部门发给停业证明到就业所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


  4、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持有效身份证、《登记证》、《退伍证》、到户籍贯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办理失业登记。

  5、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后处于失业状态的,持有效身份证、户口、解除劳动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相关证明到户籍贯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办理失业登记。

  6、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地户籍人员,并在当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后又失业的,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证》、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等有关资料,到常住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

  慧择提示
:景德镇失业保险登记,根据办理人不同身份情况而定,大致都需要办理人携带好材料到户籍贯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办理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