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2016年新余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调整

更新时间:2017-08-26 06:27

【摘要】众所周知,2016年新余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出台。那么,今年新余医保中有关大病保险的政策具体作出了哪些调整?据悉,今年新余市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调整的范围涉及大病起付标准和大病扶贫精准补偿对象两个方面,下面是详细介绍。

  下调大病起付线标准
  根据新余市人社局、新余市财政局《关于新余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调整意见》的文件精神,新余市渝水区城镇居民大病医疗政策将做如下调整:
  1.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0元(其中20元从个人账户中划拨,20元从统筹基金中支出)。
  2.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用补偿起付线由2014年2.5万元下调至1.5万元。今后根据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可对起付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纯收入。

  精准确定补偿对象
  去年刚结束,该医保局在2016年开初就将上年度大病保险补偿工作提上日程,调集专人组成工作组,摸清补助对象的患病情况、治疗过程、基本医保实际报销金额、家庭状况、联系电话,向低保、重病、大病、特困、残疾及其他享受社会保障等人群倾斜。经过反复评估,公平、公开、精准确定了一个有98人享受大病精准扶贫的人员名单,使进入大病报销或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超过1.5万元以上的参保患者都享受到了50-70%的大病补偿,共发放82.4万元,此举获参保人高度好评。

  慧择提示:2016年新余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调整?从上可知,今年新余市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两大调整,第一,下调大病起付线标准,将大病的起付标准下调至1.5万元;第二,精准确定补偿对象,新余市组成专人工作组,精准确定了一个有98人享受的大病精准扶贫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