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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范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

更新时间:2017-08-27 20:14

【摘要】今天,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规范保险中介专业业务许可,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从内容看,《通知》主要从六个方面对申请审查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求股东出资自有真实合法。股东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应符合相关财务标准、出具出资能力证明材料等。二是注资本实施托管。要求机构应在资金雄厚、管理规范、具有托管经验的银行开立托管账户,将全部注册资本进行托管。三是职业责任保险足额有效。要求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机构应出具承诺函,并保持职业责任保险的足额性、有效性和连续性,不得违反规定退保或降低保障水平。四是要求商业模式合理可行。五是公司治理完善到位。六是风险测试符合要求。会对机构进行风险测试,综合考察机构、股东及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历史经营状况等,全面评估其风险。

  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副巡视员龙翔表示,《通知》将通过严格前端准入为后端的过程管理夯实基础,在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有序投资、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传递、提升机构风险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他同时表示,对于新申请机构进行相关的规范,对于存量的机构业务规范和处理,目前还需要继续听取相关机构的意见制定细则,避免一刀切。

  慧择提示:保监会规范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相关公司需遵从六方面要求,即股东出资自有真实合法、注资本实施托管、职业责任保险足额有效等,并且还要通过相关风险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