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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7 13:15

  【摘要】厦门市民申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需在规定的报销范围内。那么,厦门医保中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主要包括恶性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以及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等,这些疾病治疗可以减轻看病带来的经济压力。

  报销范围
  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不属于报销范围: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厦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介绍,市民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不可以申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市民可以选购一份适合的商业重疾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