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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6-10-10 09:06
  【摘要】近年来,巢湖市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实现城乡居民保险的再次补偿,缓解了广大百姓和非从业人员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让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福祉。其中巢湖医保所包含的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又有哪些?一起来看一下:

  巢湖市大病保险在原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报销的基础上再提高约8个百分点,且2016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较去年又提高了5个百分点,对困难群体实施精准扶贫,降低报补门槛,年度最高补偿金额达到25万,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凡患者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和医疗机构起付线之和,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要求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含起付线)超过1.8万元,按超过部分金额档次不同,基金按人均30元筹资用于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分段报销比例为40-80%,由商业保险公司或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15元提高到3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仍为30元,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最高不超过25万元。

  慧择提示:以上是巢湖大病医疗保险的一些政策介绍,大病保险在原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报销的基础上再提高约8个百分点,且2016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较去年又提高了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