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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城乡大病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6 08:55

【摘要】根据最新消息,2016年西安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已经出台,与2015年大病保险政策相比较,主要变化集中在保障力度、支付项目、门诊报销上,并将城乡居民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5000元。

  一是提升了保障力度。西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起付线为10000元,其中城乡居民中的贫困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贫困人员由同级扶贫部门、民政部门认定)经基本医保报销完成后,大病保险起付线在现有起付线基础上下降50%,也就是说2016年贫困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5000元。

  二是调整了支付项目。对参保(合)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减去所就诊医疗机构起付线,多次就诊者,只减一次最高起付线)累计超过当年起付线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同时,针对转诊、外伤、外出就诊、急诊、新生儿报销等特殊情况,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的补偿政策保持一致。

  三是扩大了门诊报销。城镇居民增加了门诊使用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慢性丙型肝炎、门诊使用英夫利单抗治疗强直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门诊使用人凝血因子Ⅷ等进行替代疗法治疗血友病等三种门诊特殊病种。在原有特殊门诊(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保障的基础上,2016年在原有3种基础上增加3种,共有六种特殊门诊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新农合大病保险门诊保障范围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22种大病门诊。

  慧择提示:2016年西安大病保险的付起付线为10000元,同时,转诊、外伤、外出就诊、急诊、新生儿报销等特殊情况的报销于基本医疗保持一致,并且扩大了门诊报销,将六种特殊门诊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