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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试点强制性长期护理险

更新时间:2016-09-21 18:51

【摘要】为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要求,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北京明年将启动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先期把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老年参保人群作为保障对象,为其提供日常基本生活照料所需的服务。

  据了解,与普通商业保险相比,即将试点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一大亮点在于,已经失能的老人也可以投保,边缴费边享受服务。而在政策与制度设计上,政策性长期护理险将注重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量力而行,可持续发展;与商业保险制度有机结合,建立多层次的长期保险护理制度,并与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合理衔接;同时还要与社会化护理服务相结合,使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投入与护理服务精准匹配,最大限度发挥基金使用效率。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将于明年启动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按照整体设计统筹考虑,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老年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为其提供日常基本生活照料所需的服务。试点工作将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协同推进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由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实现当期参保、当期受益。

  北京商报记者还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该险种的具体方案仍在制定过程中,试点的缴费方式及未来这一险种资金的来源、覆盖人群等细节尚待明确。

  实际上,国家层面关于政策性长期护理险早有部署,今年7月,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就曾明确,要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广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产品。

  在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看来,当前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筹资问题,而解决筹资问题,要采取两步走战略。“第一步,应依托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建立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促进医养结合的发展,这样可以分流一部分患者到护理机构,同时也可以减轻医保基金一些不必要的支出和压力”,金维刚表示,“第二步,还要建立多渠道筹资的长期护理保险,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划转、社会捐助、单位缴费等。”

  慧择提示:为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北京将在明年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将失能老人作为参保对象,后期将在全市推广。另外,该保险带有强制性,保险费用将由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