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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09-21 09:39

【摘要】工伤保险,是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幸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一定的物质帮助。那么,无锡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无锡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由职工伤残级数决定不同待遇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术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抚恤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慧择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适时适当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无锡市社保中心日前正式决定调整单位行业分类及工伤费率。而无锡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也由职工伤残级数的不同,从而享受不同力度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