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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刷银行被判赔7成 保险为储户损失买单

更新时间:2017-08-27 11:13
  近期,发生在南京的一则光大银行信用卡盗刷被判赔7成而储户自己承担3成责任的案例在网上颇受关注。而随着各种银行信用卡、银联卡支付方式的日益普及,相应的个人账户资金安全问题也日益暴露,信用卡被他人盗刷、盗用以及被他人在银行柜面及ATM机器上盗取或转账导致的资金损失的案例频频曝光,在这种情况下,易安保险联合慧择网推出了慧择个人账户资金安全保险,可以针对被保险人因被他人盗刷、盗用、复制而导致的资金损失提供最高达5万元的保险金赔偿。

  据了解,光大银行信用卡盗刷被判赔7成而储户自己承担3成责任的案例发生在2015年12月15日3时55分许,事发当时光大银行信用卡持有者刘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知她的信用卡在西班牙被消费了41066.9元,事后她与银行方交涉,而光大银行认为三笔消费均凭密码支付,应视为刘女士自己消费,责任应由其自担。无奈之下刘女士将光大银行告上了法庭,刘女士认为案涉卡片系被复制而使真卡遭盗刷,被告未能保证信用卡的不可复制性及安全性,责任应该由光大银行南京分行承担。最后法院判被告银行被判担责70%,原告刘女士担责30%。

  站在信用卡持有人的角度上来讲,在信用卡未丢、自己也没有刷卡的情况下无端需要承担几万元的资金损失,无疑是飞来横祸,但如果刘女士事先有为自己的个人账户安全投保了这款慧择个人账户资金安全保险,那么在这起信用卡盗刷事件发生以后,需要自己承担的3成责任就完全可以通过这份保单来转嫁这份财务风险,让自己遭受的经济损失最小化。

  慧择个人账户资金安全保险属于个人账户资金安全保险的一种,主要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的是持卡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信用卡遗失、被窃、被抢夺或被抢劫后,自向发卡银行办妥挂失手续前24小时内,未经被保险人本人同意,被他人通过POS机发生信用消费,对被保险人仍需向发卡银行偿还的信用卡消费额,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大部分个人账户资金安全保险都会将“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所致的银行卡盗刷情况列为除外责任”,因此,在发现个人资金账户被他人盗刷以后,被保险人要第一时间搜集证据举证自己并非因密码保管不妥善所致的资金损失,而应该像信用卡盗刷银行被判赔7成案例中提及的刘女士一样,证明光大银行未能识别出他人所使用的伪卡进而造成损失,这样才能确保理赔的顺利程序的顺利开展。(本文为慧择网原创文章,如果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