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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09-06 14:18
  【摘要】兴安盟满足条件的市民生病住院可以申请医保报销,但是需在规定的范围内。那么,兴安盟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门、急诊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一)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二)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三)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四)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五)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兴安盟医保报销范围的介绍,市民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自伤自残、工伤、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等,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因此,有条件的市民可以适当增加一些商业医疗保险,使得保障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