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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兴安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8 12:20
  【摘要】2016年兴安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月缴费基数上下限为2655元、13273元。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续保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兴安盟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23元的50%、60%、100%、200%和300%,确定五个档次。

  从2016年1月起,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依据本单位工资总额、参保人数和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核定;参保单位当月缴费基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当月参保职工人数和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本单位上年度参保职工平均人数÷12,按以上办法计算的参保单位当月缴费基数低于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的,按照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基数。单位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2016年度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依据的兴安盟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74.8元。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高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目前,其月缴费基数上下限为2655元、13273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续保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和待遇计发等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我区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23元的50%、60%、100%、200%和300%,确定五个档次。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兴安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的介绍,兴安盟单位需严格按照此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