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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个人社保怎么补缴

更新时间:2017-08-27 13:40
  【摘要】镇江市政府规定以个人名义参加镇江社保的居民,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那么单位进行镇江社保缴费补缴的流程是什么?

  1、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需到地税部门签订银行扣缴协议确保社会保险费正常缴纳,并做好与地税、社保经办机构缴费情况核对工作。

  2、参保单位在办理人员参保申报前须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窗口办理用工登记和合同备案手续。

  3、参保单位必须依法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参保缴费后中途不得退保,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且不低于最低缴费基数。


  4、参保单位人员或缴费工资有变动的,应于每月25日前填报增减明细表,并附相关材料。参保单位在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履行单位相关义务并告知职工及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并缴费。

  5、参保单位应于每年6月底前做好单位下年度缴费工资年度申报工作。

  6、单位在工商部门注销后应及时到人社局社保大厅办理单位注销、人员变更手续。

  7、为方便参保单位办理相关事宜,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信息查询、社保证明打印,欢迎使用。

  慧择提示:进行镇江社保缴费的补缴活动需要注意,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需到地税部门签订银行扣缴协议确保社会保险费正常缴纳,并做好与地税、社保经办机构缴费情况核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