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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社保缴费的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7 11:25
  【摘要】镇江市政府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经市政府批准,镇江市近日确定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社会保险有关缴费的标准。那么2016镇江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缴费基数
  2016年度市区企业职工(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725元,上限为15446元;2016年度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5149元,下限为2725元。据悉,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缴费比例
  养老单位22%、个人8%
  医疗单位9%、个人2%
  失业单位2%、个人1%
  工伤单位0.6%、1.0%、1.8%,个人不缴
  生育单位0.9%,个人不缴

  慧择提示:镇江社保缴费标准中缴费基数为,2016年度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5149元,下限为2725元。据悉,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