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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通生育保险的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6-08-24 16:38
  【摘要】生育保险是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依据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进行修改。下面具体介绍南通生育保险部分修改政策。

  据了解,此次新政实施增加了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生育津贴待遇享受范围也由女职工扩大至男职工。

  与原政策相比,新政在生育津贴方面实现了“三调两增”,调整了各类生育或终止妊娠生育津贴天数,即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新政增加了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南通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唐政办【2011】12号)中第二十条规定,“节育手术每例最高补贴1500元;复通手术每例最高补贴2500元;门诊戴环、取环每次补贴50元”,无相关生育津贴规定;新政策则增加了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并享受相应生育津贴待遇。

  此外,实行节育措施的,享受节育假: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3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采取下列节育措施的受术者,再增加以下假期: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10天。

  慧择提示:2016年南通生育保险新政策中最大的亮点是:实施增加了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生育津贴待遇享受范围也由女职工扩大至男职工。其中节育手术每例最高补贴1500元;复通手术每例最高补贴2500元;门诊戴环、取环每次补贴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