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芜湖完善养老保险体系

更新时间:2011-10-25 08:28
  买保险我们都选慧择网!用户最信赖网上投保平台!
  近年来,芜湖市不断完善和创新政策,推进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2007年、2008年出台了生活费代发和前补后延政策,用以解决超龄未参保人员等特殊群体的老有所养问题,取得较好效果。蒋翠玲,原在一家轧花厂做临时工,一直未参加养老保险。今年终于实现了自己参保养老的愿望。8月初,芜湖市为2万余名未参保者出台养老“新政”,将其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畴,一举解决各类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细则》主要针对两类人群,具体包括:2006年12月31日前具有芜湖城镇户籍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未参保原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复退军人、下放知青、原劳动(人事)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五七工”、“家属工”、“临时工”,以及曾在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的城镇居民和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农民工等。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减轻参保补缴人员缴费负担,一是降低缴费基数,参保补缴人员可选择历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二是对参保补缴人员免收补费利息;三是设置减缴优惠,对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人员,每超过1年减缴1000元,最多可减缴10000元。一般来说,参保补缴人员按一次性补缴15年计算,只需要缴3.3万元左右;如果年龄超过75周岁的人员参保,仅需缴纳2.3万元,缴费次月即可领取养老金。对参保人员的医保问题,《细则》也有明确规定,按照新政策参保补费的人员,可自行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虽然自 2007年、2008年出台了生活费代发和前补后延政策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全市仍有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未参保原企事业单位职工和未参保城镇居民约2万多人,因超过退休年龄或年龄偏大等原因,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细则》彻底解决各类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在线投保理赔全程协助,慧择网您身边的保险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