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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通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6-08-24 10:02
  【摘要】近日,江苏省南通市调整了养老保险缴费的相关事项。对南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从100元到5000元不等。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19%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 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16的缴费档次是每年100元(只适用于低保和五保家庭成员)、300元、500元、600元、 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2个档次。其中,对选择300元以下档次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1500元、2000元、2500 元、3000元、4000元、5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慧择提示:南通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中规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19%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