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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台州养老保险缴费政策

更新时间:2016-08-22 14:06
  【摘要】事物变化是世间存在的必然规律,只有不断变化更新才能跟上新时代的步伐。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让更多的劳动者拥有社会保障,台州市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险政策也做出了调整。下面那就一起来看看台州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有哪些调整吧!

  一、缴费工资基数
  按照浙人社发文件规定,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372元。
  扩面企业缴费工资基数由地税部门核定。
  非扩面企业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2419元/月)的,按2419元/月确定;高于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12093元/月)的,按12093元/月确定。


  二、缴费比例及标准
  缴费比例为2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
  扩面企业单位缴费标准为地税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乘以14%;个人缴费标准为该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419元/月,按2419元/月确定;高于12093元/月,按12093元/月确定)乘以8%。
  非扩面企业最低缴费标准为532.18元/月,其中:单位负担338.66元/月,个人负担193.52元/月;最高缴费标准为2660.46元/月,其中:单位负担1693.02元/月,个人负担967.44元/月。

  慧择提示:2016年台州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规定,缴费比例为2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扩面企业和费扩面企业的缴费标准又各有其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