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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失业保险如何进行失业登记

更新时间:2016-08-15 17:10

【摘要】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可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必须办理失业登记,赤峰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如何进行失业登记呢?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到所在地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登记证》,并根据个人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 2寸近照 2张;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就业经历的还需持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解聘的证明;
  (5)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持有关部门发给的停业、破产、停止经营证明。
  (6)农村牧区进城务工人员持用人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7)其他失业人员需提供有关部门发给的相关证明。

  职业介绍机构受理失业登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和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属实的,给予办理,并在《登记证》中记载失业登记情况。

  慧择提示:赤峰失业保险如何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失业登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和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属实的,给予办理,并在《登记证》中记载失业登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