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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承德生育保险政策调整

更新时间:2016-08-11 17:23
  【摘要】2016年生育保险政策都会有所调整,因此社保中的五险的政策也会相应有所调整,那么2016年生育保险政策发生了哪些调整呢?2016年承德生育保险政策有哪些调整?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据了解,承德市人社局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再次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1、承德市生育保险政策调整一:
  据统计,此次待遇调整将为我市企业等相关单位每年累计减负1000万元以上,将惠及至少12.7万人。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机关和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不变,仍然保持原来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3%;企业以及其它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将由原来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7%调整为0.5%。
  生育保险政策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同胞基本权益而出台的社会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意义,是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特殊时期给予支持和爱护的具体体现。



  2、承德市生育保险政策调整二:承德市生育保险新政策规定
  此次降低保险费率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一项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轻参保单位负担、促进就业稳定的惠民利民政策。从政策调整的幅度看,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参保企业负担。
  此次调整是我市继2012年后再一次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2012年我市曾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适度下调。

  慧择提示:承德生育保险政策中备受关注的就是企业以及其它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将由原来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7%调整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