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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08-11 10:00
  【摘要】宁波大病医保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但是,市民最关心的就是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金额。下面我们具体看看宁波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

  职工: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三级医院,1600元;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年度内累计1600元。
  报销比例:
  1、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累计(含起付标准费用)在全市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下(含2倍)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20%(退休人员承担15%,),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2、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累计(含起付标准费用)在全市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至4倍以下(含4倍)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15%(退休人员承担10%),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
  报销比例:
  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累计在1600元以上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20%,统筹基金支付80%。
  注: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含起付标准费用),年度内累计在全市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4倍以上至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10%,大病救助金支付90%,15万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统筹基金和大病救助金不再支付。

  居民: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支付30%;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60%;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45%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线以下:全部费用由本人支付;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900元 ;其他医院600元 ;社区医院300元;
  起付线至2万元(含):
  (1)、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社区医院住院,基金支付73%;三级及其他医院住院,基金支付68%;
  (2)、婴幼儿、未成年人和各类学生:社区医院住院,基金支付85%;三级及其他医院住院,基金支付80%。
  2万元至4万元(含):
  (1)、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社区医院住院,基金支付78%;三级及其他医院住院,基金支付73%;
  (2)、婴幼儿、未成年人和各类学生:社区医院住院,基金支付90%;三级及其他医院住院,基金支付85%。
  4万元至25万元(含):
  (1)、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社区医院住院,基金支付83%;三级及其他医院住院,基金支付78%;
  (2)、婴幼儿、未成年人和各类学生:社区医院住院,基金支付95%;三级及其他医院住院,基金支付90%。
  特殊病种医疗费:
  (1)、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基金支付73%;
  (2)、婴幼儿、未成年人和各类学生:基金支付85%。

  慧择提示:宁波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职工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80%;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承担20%和15%,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居民特殊病种医疗费最高报销85%,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报销90%,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报销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