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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医保报销多少钱

更新时间:2017-08-27 00:00
  【摘要】宁波市民在报销医疗保险时,最关心的就是医保能够报销多少金额。那么,宁波医保报销多少钱?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住院药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大病按照医疗费分段补偿。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慧择提示:宁波医保报销多少钱?门诊补偿中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住院补偿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大病补偿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