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7 11:11
【摘要】宁波缴纳医保的市民生病住院都可以申请医保报销,减轻市民看病时的经济压力,市民最关系的就是医保报销金额。下面我们具体看看2016年宁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1、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慧择提示:2016年宁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住院补偿: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大病补偿:分段报销,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