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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养老保险补缴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17-08-27 09:52

【摘要】办理补缴手续时单位和个人需提出书面申请。阳泉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包括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招工录用手续、劳动合同、原参保缴费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然后办理补缴相关事宜。

  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不得减免;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按《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补缴费用(包括滞纳金)全额到账后,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础的8%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础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6或1.0,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

  慧择提示:阳泉养老保险缴费,对补缴的规定是: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