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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6-08-08 13:33
  【摘要】近日,石家庄市新的《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经出台,此次新办法调整主要是依照《关于整改2016年生育保险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下面我们看看2016年石家庄生育保险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石家庄市政府了解到,石家庄市新的《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经出台,根据新办法规定,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标准将发生变化,剖宫产由以往的3000元变为3500元。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本市市区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及职工未就业且生育保险制度未覆盖的配偶(以下简称职工配偶),均列为本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对象。2015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需满足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关于2015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其中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更多2015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标准及流程介绍详见下文。另外,石家庄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相对有限,而且还无法针对怀孕期间女性以及胎儿的疾病提供保障,所以建议广大生育家庭最好还要为生育女性投保一份合适商业健康保险,以提供母亲以及胎儿的安全保障。

  慧择提示:石家庄生育保险实行办法中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