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朔州生育保险新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04:28

【摘要】朔州市调整生育保险费率,为提高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朔州市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将朔州生育保险费率全部降低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一般不低于0.4%。

  为提高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朔州市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将朔州生育保险费率全部降低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一般不低于0.4%

  在我市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都应当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我市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比例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单位的缴费比例,各地有所不同。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4.5万人。

  生育保险报销待遇有哪些?主要包括三部分: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具体到每一个人,生育保险待遇可能有所不同。因为它和单位缴费情况有关,也和参保女职工分娩方式等有关。符合什么条件可享受生育保险?以太原市为例,女职工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满6个月,孩子出生后12个月内,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另外,男职工参保满12个月,孩子出生后12个月内,其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朔州生育保险新政策,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比例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4.5万人。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市级统筹制度,按月进行生育保险基金检测,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