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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试点完成养老保险发放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8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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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自2009年启动新农保试点后,近期,河北省69个县被纳入2011年新农保试点县范围。
  日前,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河北省元氏县、赵县等69个县(市、区)被纳入2011年新农保试点县范围;元氏县、赵县等106个县(市、区)被纳入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范围。
  截至今年5月底,37个国家级试点县有845.6万人参保,参保率达93.4%,基本实现了试点地区全覆盖的目标;加上今年新批准的69个县(市、区)试点,全省共有106个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将同步在这106个县(市、区)进行。两项保险试点县(市、区)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2%。
  据悉,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河北省则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考虑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据悉,部分试点县已完成养老保险费收缴和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最迟10月1号前,所有试点县全部完成。争取明年实现养老保险的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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