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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08-03 14:05
  【摘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新疆市民缴纳医保后,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时可以享受到不同程度的报销,减轻经济压力下面请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新疆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

  2003年,新疆阿勒泰地区已将糖尿病、心肌梗死、精神病等12种疾病纳入慢性病管理范围,此次将再次纳入11种慢性疾病,它们分别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糖尿病并发症、癫痫、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甲亢、甲减、帕金森氏综合症、重症肌无力、类风湿性关节炎和慢性活动性肝炎。

  患有以上慢性病的患者,可到参保地二级以上慢性病定点医院就医,异地安置人员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作为门诊慢性病的治疗单位,实行定额管理,取消起付标准。


  2016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新增四个病种:血友病、阿尔茨海默病(老年性痴呆)、风湿性心脏病、耐多药结核病(MDR-TB)。

  患此类病的参保人员,个人自付30%。住院期间,对属于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一次性低值消耗材料,价格低于500元(含500元)的,可直接按比例报销。

  慧择提示:新疆医保报销范围是哪些?主要有11种慢性疾病和几年新增的4个病种,癫痫、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甲亢、甲减、帕金森氏综合症、重症肌无力、血友病、阿尔茨海默病(老年性痴呆)、风湿性心脏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