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2016年新疆养老保险缴费政策

更新时间:2016-08-03 10:47
  【摘要】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国家要求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具体调整费率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下面就来看看2016年的新疆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吧!

  1.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在原来新农保、城居保100元至1000元10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加了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四个档次,共14个档次。

  2.增加基本养老金
  新农保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提高至100元,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一致,统一确定为1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长了2倍多,最高的北京市已超过3000元。

  3.补助丧葬费
  参保人死亡的,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补助标准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4个月,即400元。


  新疆养老保险普调办法和标准
  一、普调增资
  每人每月在末的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40元。

  二、工龄增资
  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75元,缴费年限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三、比例增资
  每人每月按退休人员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发(四舍五入到元)。

  慧择提示:2016年新疆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有哪些新内容?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增加到14个;基本养老金分别提高了70元、100元;此外,还规定了新疆养老保险的普调办法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