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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险业实现平稳发展

更新时间:2017-08-27 03:46

  “十一五”期间,上海保险业按照保监会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关于贯彻国务院精神大力推进本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面对国内国际形势的重大变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速度、效益、诚信、规范”的要求,保持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2011年上半年,上海保险业整体发展平稳。截至6月底,上海保险市场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21.95亿元。其中,寿险保费规模263.39亿元,财产险保费规模124.47亿元,意外险保费规模9.85亿元,健康险保费规模24.24亿元。上海保险市场赔付支出共计151.81亿元。上海保险市场规模在全国排名第七,产险公司保费规模列第五名,寿险公司保费规模列第八名。
  2011年上半年,上海产险承保利润率高于全国水平5%,利润主要来源于非车险业务。值得一提的是,上半年上海地区船舶险和货运保险占全国比例分别为42.76%和14.77%,航运业务集聚效应初步显现。上半年上海地区船舶险业务保费总量为16.25亿元,货运险业务保费总量为7.28亿元。从具体公司看,太保产险(含航运中心)全国42.07%的船舶险已集中到上海;人保产险(含航运中心)全国54.75%的船舶险也已集中到上海。因航运保险提升,上海上半年产寿保险比例为30:70,高于去年底的22:78。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上海保监局建立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在外网开辟“局长信箱”,定期向社会披露信访受理情况。建立了上海保险营销员诚信体系和对投资型产品风险的防范机制。开展保险营销员分类考试试点,通过设立行业准入标准,从源头降低销售误导风险。
  不断推进行业自律。加强行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同业公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注重发挥保险同业公会在行业自律中的引领作用。改善市场竞争秩序。发挥行业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行业服务标准建设,通过制定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促进公司和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